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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三) 3511次
第十一章
他们两个骑着马慢慢向前跑了一阵,谁也没有说话,苔丝一直搂着他,由于战胜了对手,心里还在怦怦直跳,不过在其它方面,她心里却有些疑虑。她看见他们骑的这匹马不是他有时候骑的那匹烈性马,所以她并不感到慌张,虽然她紧紧地搂着他还是有些坐不稳。她请他让马慢下来,改跑为走,亚历克照着办了。
“走得干净利落,是不是,亲爱的苔丝?”他过了一会儿说。
“不错!”苔丝说。“我觉得我应当非常感激你。”
“你真的非常感激我吗?”
她没有回答。
“苔丝,为什么你老是讨厌我吻你?”
“我想——因为我不爱你。”
“你敢肯定吗?”
“有时候我还生你的气呢!”
“哦,我早就担心会是这样的了。”虽然如此,亚历克并没有因为她的自白而反驳她。他明白,她无论什么态度总比她冷冰冰的好。“那我惹你生气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这个你自己清楚得很。因为在这儿由不得我自己呀。”
“我向你求爱,并没有常常意你生气啊?”
“有时候你就是惹我生气。”
“有多少次呀?”
“你和我一样清楚——多着啦。”
“我每次向你求爱都惹你生气吗?”
她没有出声,座下的马已经缓缓地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了,走到后来,一片薄薄的发亮的雾,本来整个晚上都弥漫在山谷里,现在已经散布开来,把他们包围了。那层雾似乎使月光悬浮起来,让那层雾比在晴朗的天气里显得更具有弥漫性。或者是由于这层雾气,或者是由于心不在焉,或者是由于睡意太浓,她没有觉察到他们已经从一个岔路口上走过去很远了,在那个岔路口上,有一条小路从大路分出来,通向特兰里奇,但是她的引路人没有带她走上通向特兰里奇的小路。
她疲倦得无以形容。在这一个礼拜里,她每天早晨都是五点钟起床,整天都要走来走去,这天傍晚她到猎苑堡去,又格外多走了三英里路,还在那儿等她的邻居等了三个小时,既没有吃也没有喝,而且她等得心烦意乱,也顾不上吃喝;后来,她又走了一英里回家的路,经历了一次吵架的激动,加上他们的坐骑走得缓慢,这时候都差不多一点钟了。但是也只有一次,她才真正让沉重的睡意征服了,在她昏睡的那一刻里,她轻轻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身上。
德贝维尔勒住了马,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坐在马鞍上侧过身去,用胳膊搂着她的腰,把她扶住。
苔丝立即醒了,防范起来,她出于一种突然出现的报复冲动,没有细想就轻轻地把他一推。他坐得并不稳,这一推几乎使他失去了平衡,差一点儿没有滚到路上去,幸好他骑的那匹马虽然是一匹健壮的马,却是最老实的一匹。
“他**真是不知好歹!”他说,“我又没有恶意——只不过怕你摔下去了。”
她有些猜疑地思考了一会儿;后来觉得这也许是真的,就后悔了,于是十分客气地说:“我请你原谅,先生。”
“除非你对我表示信任,否则我是不会原谅你的。天啊!”他突然发起脾气来,“像你这样一个野丫头,竟推起我来了,你当我是什么人呀?你不重视我的感情,躲避我,冷落我,已经整整三个月了;我再也忍受不了啦!”
“我明天就离开你好啦,先生。”
“不行,你明天不能离开我!我再问你一次,你能不能让我用胳膊搂着你,以此来表示你对我的信任?过来吧,现在就我们俩,没有其他的人。我们两个人都很熟悉了;你也知道我爱你,知道我把你看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而你的确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我可不可以把你当作一个情人呢?”
她吸了一口冷气,表示反对,在座位上焦虑不安地扭动着,眼睛看着远方,嘴里喃喃说道,“我不知道——我希望——我怎么能够说答应你还是不答应你——”
他用胳膊搂住了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就这样把问题解决了,苔丝也没有进一步表示反对。他们就这样侧着身子搂着慢慢向前走,后来,她突然觉得不该走这样长的时间——从猎宛堡回去只有短短的一段路,即使按照他们这种走路的速度,也用了比平时多得多的时间了,而且他们不再是走在一条坚硬的路上,而是走在一条小路上。
“喂,我们走到哪儿啦?”她叫起来。
“在一片树林的旁边。”
“一片树林——什么树林?我们肯定完全离开了要走的路吧?”
“走进猎苑了——这是英国最古老的树林。这是多美的夜晚啊,我们为什么不骑着马多走走呢?”
“你怎么能这样骗人呀!”苔丝半是狡诈半是真正害怕地说,她冒着自己摔下马去的危险,一个一个地扳开他的手指头,从他的搂抱中摆脱出来。“我刚才正在相信你,顺从你,讨你喜欢,因为我觉得推了你,委屈了你!让我下去,让我走路回家。”
“亲爱的,即使天气晴朗,你也走不回去的。如果要我老实告诉你,我们已经离开特兰里奇好几英里路了,在越来越大的雾气里,你在这些大树里转上几个小时也走不出去。”
“不要你管我走不走得出去,”她哄着他说。“把我放下来,我求你了。我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请你让我下去,先生!”
“那好吧,我放你下去——但有一个条件。既然是我把你带到这个偏僻地方的,我不管你自己怎么想,我觉得我有责任把你平平安安地送回家去。至于说你不要帮助就想回到特兰里奇,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实话告诉你吧,因为生了这场雾,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样子了,连我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啦。好吧,如果你答应在马的旁边等着,我就从这片灌木林里穿过去,一直走到有道路或者有房子的地方,等我真正弄清楚了我们在什么地方再回来,我愿意把你留在这儿。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就会仔仔细细地告诉你怎么走,要是你坚持走回去,你也可以走回去;你也可以骑马回去——随你的便。”
她接受了这些条件,就从马上溜了下来,不过还是让他偷偷地吻了一下。他也从另一边跳下马。
“我想我要牵着马吧?”她说。
“哦,不;用不着牵着马,”阿历克回答说,用手拍了拍那匹马。“今天晚上它可是受够了。”
他把马牵到灌木丛那边,把它拴在一根树枝上,又在一大堆厚厚的枯树叶中间,给她弄了一个床或是窝什么的。
“好啦,你坐在这儿吧,”他说。“这些树叶还没有给雾气弄湿。稍微注意一下马——稍微注意一下就足够了。”
他往前走了几步,但是他又转过身来说,“顺便告诉你,苔丝,今天你父亲得了一匹新马。有个人送给他的。”
“有人?是你!”
德贝维尔点点头。
“啊,那你真是太好了!”她嚷着说,但是又因为正好要在这个时候感谢他,心里觉得难过。
“孩子们也得了一些玩具。”
“我不知道——你给他们送了东西!”她低声说,心里很感动。“我真希望你没有送东西——是的,我一直是这样希望的!”
“为什么,亲爱的?”
“这——使我太为难了。”
“苔丝——到现在你还是一点儿不爱我吗?”
“我是很感激的,”她勉强地承认说。“但是我恐怕不能——”她突然明白过来,他是因为对她的一片热情才给她家送东西的,想到这儿心中不由得难过,一颗泪珠慢慢地滚落下来,接着又是一颗,她索性放声哭了起来。
“别哭,亲爱的,亲爱的姑娘!在这儿坐下来吧,等着我回来。”她只好顺从他,坐在他为她堆起来的一堆树叶中间,微微地颤抖着。“你冷吗?”他问她。
“不是很冷——有一点儿。”
他用手指去摸她,手指头按进内里,感到像绒毛一样柔软。“你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布衣服——这怎么办呢?”
“这是我夏天穿的最好一件衣服。我出门时穿着它很暖和,我哪儿知道要骑着马走路,哪儿知道要走到深夜呢。”
“九月的夜晚变得清冷了。让我想想办法。”他把身上穿的一件薄薄的外衣脱下来,轻轻地披在她的身上。“这就好了——现在你会觉得暖和些了,”他接着说:“喂,我的漂亮姑娘,就在这儿休息;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他把披在她身上的外衣的扣子扣好,就钻进了雾气织成的网里,这时候,夜雾已在大树之间织成了一张张薄纱。她听见他正在向附近的山坡上走去,听见树枝发出的响声,后来,他的走路的声音比小鸟跳动的声音大不了多少了,终于一点儿也听不见了。天上的月亮正在向西边落下去,灰白的月光减弱下来,苔丝坐在他为她铺的一堆枯叶上面,隐没在黑暗里,沉浸在幻想里。
与此同时,阿历克·德贝维尔也从树丛中爬上了山坡,他要真正消除心中的疑虑,弄清楚他们到底在不在猎苑里。实际上,他已经骑着马随意走了一个多小时,见弯就拐,一心只想把苔丝陪着他的时间延长,他注意的也只是苔丝暴露在月光下的形体,而对路边的一切物体视而不见。他也并不急着去寻找认路的标志,因为他的疲惫不堪的坐骑也要稍微休息一会儿了。他翻过一座小山,走进附近的低谷,来到一条大路的树篱旁边,他大致认出了这条大路,终于把他们在什么地方的问题解决了。因此德贝维尔转身往回走;但是在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完全落下去了,离天亮也已经不远了,再加上林中的雾气,猎苑笼罩在一片深沉的黑暗里。他不得不伸出手摸索着往前走,免得碰上了树枝,他发现,要准确找到他当初离开的地点是完全不可能了。他转来转去,上上下下地寻找了好久,后来听见附近有马轻轻活动的声音;他的脚也意外的绊到了他的外衣的袖子上。
“苔丝!”德贝维尔喊。
没有人回答他。黑夜深沉,他隐约看见的只是脚边一片暗淡的白影,表明那是穿着他的衣服躺在枯树叶上的苔丝的形体。周围的其它一切都像夜一样的黑暗。德贝维尔弯腰俯身下去;他听见了均匀的轻轻的呼吸声。他跪了下去,把身子俯得更低了,他的脸已经感觉到她的呼吸的温暖了,不一会儿,他的脸就同她的脸接触到一起了。她睡得很熟,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周围的一切沉浸在黑暗和寂静中。在他们的四周,都是猎苑里长的密密麻麻的古老的水杉和橡树,树上栖息的温柔小鸟还在睡最后的一觉;在树林中间,大大小小的野兔在悄悄地蹦来跳去。但是恐怕有人要问,苔丝的保护天使在哪儿呢?她一心信仰的上帝在哪儿呢?也许,就像爱讽刺的提什比①说到另一个上帝一样,他也许正在聊天,或者正在狩猎,或者正在旅行的路上,要不就是睡着了还没有被人叫醒。
①提什比(Tishbite),指预言家以利亚,“旧约”“列王纪”第十七章把他描写为“提什比人以利亚”。他向贝阿尔的先知们挑战,把一头小公牛作为祭祀他们的神的奖品。当贝阿尔对他的信徒的祈祷不能作答时,以利亚就讽刺说:“无论他在聊天,还是在狩猎,还是在睡觉,你们应该叫醒他。”(“列王纪”第十八章第二十七节)
这片美丽的女性织品,就像游丝一样的敏感,又实在像白雪一样的洁白,为什么就像她命中注定要接受的那样,一定要在上面画上粗鄙的图案;为什么粗鄙的常常就这样占有了精美的,不该占有这个女人的男人占有了这个女人,不该占有这个男人的女人占有了这个男人,好几千年来,善于分析的哲学家们都没有能够按照我们对于秩序的观念解释清楚。的确,一个人也许认为,在现在这场悲剧里,可能暗藏有报应的因素。毫无疑问,苔丝·德北菲尔德有些身披铠甲的祖先,在他们战斗以后嬉闹着回家的时候,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农民的女儿们也有过同样的行径,甚至更加粗暴野蛮。不过祖先的罪孽报应在子孙的身上,虽然对诸神来说是一种再好不过的道德准则,但是普通的人类天性对此却不屑一顾;因而对这件事也就毫无用处。
在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苔丝自己家里的人总是用宿命论的口气互相不厌其烦地说:“这是命中注定的。”这正是叫人遗憾的地方。因此,从今以后我们这个女主角的品格,同当初她从母亲家门口走出来到特兰里奇的养鸡场碰运气的原来的她自己的联系,就被一条深不可测的社会鸿沟完全割断了。

第十二章
篮子沉甸甸的,包裹也很重,但是她这个人好像不把物质的东西看成特别负担似的,拖着它们在路上走。有时候,她就停下来,机械地靠在栅栏门上或柱子上歇一会儿;然后又用她那丰满圆润的胳膊挽起行李,不慌不忙地再往前走。
这是十月末一个礼拜天的早晨,大约在苔丝·德北菲尔德来到特兰里奇四个月以后,离他们骑马在猎苑走夜路有几个礼拜。天刚亮不久,她背后的地平线上出现的黄色光辉,照亮了她面前的那道山梁——这道山梁把山谷隔开,最近以来,她一直是山谷里的一个外来人——她只要翻过这道山梁,就可以回到她出生的地方了。在山梁的这一边,上坡的路是舒缓的,土壤和景物也同布莱克莫尔谷的土壤和景物大不相同。尽管那条蜿蜒而过的铁路起到了一些同化的作用,但是两边的人甚至在性格和口音方面也有细微的差别;因此,虽然她的故乡离她在特兰里奇的短暂居处还不到二十英里,但是已经似乎变成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封闭在那边的乡民到北边和西边去做买卖、旅行、求婚,同北边和西边的人结婚,一心想着西边和北边;而这边的人则把他们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东边和南边。
这道斜坡就是在六月里那一天德贝维尔接她时疯狂驾车的同一道坡。苔丝没有休息,一口气走完了这道坡上还没有走完的路,到了山崖的边上,她向前面那个她所熟悉的绿色世界望去,只见它在雾霭中半隐半现。从这儿望去,它总是美丽的;今天在苔丝看来它极其美丽,因为自从上一次看见它以来,她已经懂得,在可爱的鸟儿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咝叫,因为这次教训,她的人生观已经被完全改变了。以前还在家里的时候,她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而与此相比她现在变成了另一个姑娘,她满腹心事地垂着头,静静地站在那儿,然后又转过身去看看身后。望着前面的山谷,她心里忍受不了。
在苔丝刚才费力走过的那条漫长的白色道路上,她看见一辆双轮马车赶了上来,马车的旁边走着一个男子,举着他的手,好引起她的注意。
她听从了要她等他的信号,停了下来,既不想也不慌,几分钟以后,那个男子和马车就停在了她的身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偷偷地溜走呢?”德贝维尔上气不接下气地责备她说:“又是在礼拜天的早晨,大家都还在睡觉呀!我是碰巧发现你走了的,所以像鬼似地驾着车拼命地追,才赶上了你。你看看这匹母马就知道啦。为什么要像这样离开呢?你也知道,没有谁会阻拦你的。你这是何苦,要费力地步行走路,自己还带着这样沉重的行李!我像疯子一样地追了来,只是想赶车送你走完剩下的一段路,假使你不想回去的话。”
“我不会转回去了,”她说。
“我想你也不会转回去了——我早就这样说过了!那么,好吧,把你的篮子放上来吧,我来扶你上车。”
她没精打采地把篮子和包裹放进马车里,上了车,一起并排坐下来。现在她不再怕他了,然而她不怕他的地方也正是她伤心的地方。
德贝维尔呆板地点上一支雪茄烟,接着就上路了,沿途就路边一些普通景物断断续续地不带感情地说些闲话。当日夏初就在这同一条路上,他们驾车走的是相反的方向,当时他曾坚持要吻她,而现在他已经全忘光了。但是她没有忘记,她此刻像木偶似地坐着,对他说的话回答一两个字。走了几英里以后,他们看见了一小片树林,过了树林就是马洛特村了。直到那个时候,她麻木的脸上才露出一点儿感情来,一两颗泪珠开始从脸上流下来。
“你为什么要哭呢?”他冷冷地问。
“我只是在想,我是在那儿出生的,”苔丝低声说。
“唉呀——我们所有的人都要有一个出生的地方。”
“我真希望我没有在那儿或其它什么地方下世为人!”
“呸!好啦,要是你不想到特兰里奇来,那你又为什么来了呢?”她没有回答。
“你不是为了爱我才来的,我敢发誓。”
“你说得完全对。假如我是为了爱你而来的,假如我还在爱着你,我就不会像我现在这样讨厌自己,恨自己的软弱了!……只有一会儿,我的眼睛叫你给弄模糊了,就是这样。”
他耸耸肩。她接着说——
“等我明白了你的用心,可是已经晚了。”
“所有的女人都这么说。”
“你竟敢说这种话!”她叫喊起来,感情冲动地转身对着他,眼睛里冒着火,身上潜藏的那种精神醒来了(将来有一天他还会更多地看到这种精神)。“我的天哪!我真恨不得把你从车上打下去!你心里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些女人嘴里说的,也正是有些女人感受的吗?”
“好,好,”他说完,笑了起来;“真对不起,我伤害了你。我做错了——我承认我做错了。”他继续说,语气里带有一些淡淡的苦味;“不过你也不必老是和我过不去。我打算赔偿你,一直到用完我最后一个钱。你知道,你不必再到地里或者牛奶场去劳动,你也知道,你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而不会像你近来这样老穿得如此寒酸,就好像你挣不到钱买一根带子似的。”
她把嘴唇轻轻地一撇,一般说来,虽然在她宽厚和易于冲动的天性里,平常很少有鄙视人的情形。
“我已经说过我不会再要你的东西了,我不会再要了——我也不能再要了!如果我再要你的东西,那我不就是你的玩物了?我不会再要了。”
“看看你的神态,别人以为你不但是一个真正的、地道的德贝维尔家里的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哪——哈!哈!哈!好啦,苔丝,亲爱的,我不多说了。我想我是一个坏家伙——一个该死的坏家伙。我是一个生就的坏蛋,活着的坏蛋,大概到死也是一个坏蛋。但是,我用堕落的灵魂向你发誓,我再也不会对你坏了,苔丝。如果某种情形发生——你是明白的——在这种情形里你需要一点儿帮助,遇到了一点儿困难,就给我写几个字来,你需要什么,我就会给你什么的。我也许不在特兰里奇——我要到伦敦去一段时间——我忍受不了那个老太婆。不过所有的信都是可以转去的。”
她说她不想再要他往前送了,于是他们就在那一片小树林里停了下来。德贝维尔先下了车,再把苔丝抱下车来,然后又把她的物品拿下来放在她身边的地上。她稍微向他欠欠身子,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转过身去,拿起行李,准备离开。
亚历克·德贝维尔把雪茄烟从嘴上拿下来,向她弯下腰去,说——
“你就这样转身走了吗,亲爱的?过来!”
“随你的便好啦,”她无动于衷地回答说。“看你把我已经摆布成什么样子了!”
于是她转过身去,对着他仰起脸来,就像大理石雕成的一座界神①一样,让他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他一半是敷衍,一半好像他的热情还没有完全熄灭。他吻她的时候,她的眼睛茫然地望着路上最远处的树木,仿佛不知道他吻了她。
①界神(Term),罗马的分界和边界的界标、界柱、界石之神。
“看在老朋友的份上,现在吻另一边。”
她照样冷淡地转过头去,仿佛要她转脸的是一个速写画家,或者是一个理发师。他在她的另一边脸上吻了一下,他的嘴唇接触到她的面颊,感到湿润、平滑、冰冷,好像附近地里蘑菇的表皮一样。
“你是不会把你的嘴给我了,不回吻我了。你从来就不愿意吻我——恐怕你永远也不会爱我了。”
“我已经这样说过了,经常说过了。这是真的。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和真心地爱过你,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爱你。”她又悲伤地接着说,“也许,事到如今,撒一句谎,说我爱你,这对我是最有好处的事;可是我的自尊还在呀,尽管剩下的不多了,我就是不能撒这个谎。要是我的确爱过你,我也许有许多最好的理由让你知道。可是我不爱你。”
他沉重地呼了一口气,仿佛当时的情景使他的良心感受到了压力,使他的良知和脸面也感受到了压力。
“唉,你的悲伤是可笑的,苔丝。现在我没有理由去奉承你,但是我坦率地跟你说,你不必这样悲伤。就凭你的美丽,你都可以把这一带任何一个女子比下去,无论出身高贵的还是出身贫贱的;我是作为一个务实的人和一个好心人才对你说这话。要是你聪明,你就会在你的美貌凋谢之前向世界展示你的美……不过,苔丝,你还会回到我身边来吗?凭着我的灵魂发誓,我真不愿意你就这样走了。”
“决不,决不!我一明白过来我就下定了决心——我应该早点儿明白过来的;我不会再回到你身边的。”
“那么再见吧,给我做了四个月时间的堂妹——再见!”
他轻快地跳上车,理好缰绳,就从两行高大的结着红色浆果的树篱中间走了。
苔丝没有看他一眼,只是沿着弯曲的小路朝前走去。天仍然还早,虽然太阳这时候已经从山头升起来了,但是它初露的温暖光芒还不耀眼。在附近看不见一个人影。出现在那条小路上的似乎只有两个实体,就是悲伤的十月和更加悲伤的她自己。
她一路走着,但是她的背后传来了有人走路的脚步声,而且是一个男人的脚步声;由于他走得很快,所以当她觉察到他正在走近的时候,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后,对她说了一句“你好”。他似乎是某种工匠之类的人,手里提着一铁罐红色的油漆。他用公事式的口气问她,需不需要帮她拿篮子,她同意了,把篮子交给他,跟在他旁边走着。
“安息日早晨你还起这样早啊!”他高兴地说。
“是的,”苔丝说。
“工作了一个星期,大多数人都还在休息。”
苔丝也表示同意。
“不过我今天作的工作,同一个礼拜作的工作比起来才是真正的工作。”
“是吗?”
“整个礼拜我都在为人的荣耀工作,但是礼拜天我是在为上帝的荣耀工作。同其它的工作比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工作——是不是?在这道栅栏上我还有一点儿事要做。”那人说着话,转身走向路边的一个开口,那个开口通向一片草场。“你能不能等一会儿,”他又说,“我不会很久的。”
因为他提走了她的篮子,她不得不等着他;她一边等着,一边看着他。他把她的篮子和铁罐放下来,拿起铁罐里的一把刷子搅拌了一下油漆,就开始在组成栅栏的三块木板的中间的一块上写起方形大字来,他在每个字后都加上一个逗号,仿佛要停顿一下,好叫每个字都让读者深深地记在心里——
他,们,的,灭,亡,必,速,速,来,到
彼得后书Ⅱ3
映衬着宁静的风景、矮树林灰白的枯黄色调、天边的蔚蓝色空气和长满苔藓的栅栏木板,那些鲜红的大字闪闪发光。每一个字都似乎在大声喊叫,连空气都被震得发响。也许有人会对这些讨厌的涂抹说“唉,可怜的神学!”——这种宗教当年也曾为人类服务过,现在是它最后的古怪一幕了。但是苔丝读到这些字,却感到有一种遭到指控的恐惧。就好像那个人已经知道了她最近的历史;但是他对苔丝的确是一无所知。
他写完了字,提起篮子,苔丝也机械地走在他的旁边。
“你真的相信你写的话吗?”苔丝低声问。
“相信那句话?就像相信我自己存在着一样!”
“但是,”她说话时声音颤抖起来,“假如你犯的罪不是有意犯的呢?”
他把头摇了摇。
“对于你问的这个棘手的问题,我没有本领作出回答,”他说。“这个夏季,我已经走了好几百英里路了,只要有一面墙、有一道门、有一道栅栏门,无论大小,我都把这些话写上去。至于这些话的应用,我就留给读这些话的人理解了。”
“我觉得这些话太可怕了,”苔丝说:“这些话是碾压人呀!是要人的命呀!”
“那就是这些话的本来用意呀!”他回答说,用的是干这一行的口吻。“但是你还没有读到我写的最厉害的话呢——我把那些话写在贫民窟的墙上或者码头上。那些话会使你胆战心惊的!不过在乡下这些地方,这也是很好的话了……啊——那儿谷仓的墙上有一块很好的地方还没有写字,浪费了。我一定要在那儿写上一行字——写一行字给像你这样容易出危险的年轻女人读。你等等我好吗,小姐?”
“我不能等,”她说;提起篮子往前走了。她向前走了几步,又扭过头去。在那面古老的灰色墙壁上,他又开始写上了和先前一样强烈的警示人的醒目字句,看上去既奇怪又不同寻常,这面墙以前从来没有让人写上什么,现在被写上了字,它仿佛有些痛苦。那句话剧写了一半,苔丝已经知道要写上去的那句话了,突然脸红起来。他写的是——
你,不,可,犯——①
①全句为“不要犯奸淫”,为摩西十诫之一,见“旧约”“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第十四节。
她那愉快的朋友看见她在那儿读着,就把手中的排笔停下来大声叫道——
“要是你想在这些问题上得到启发,在你要去的那个教区,今天有一个非常热心的好人要去作慈善讲道,他就是爱敏寺的克莱尔先生。我现在跟他不是一个教派了,不过他是一个好人,不比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牧师差,我最先就是受他的影响。”
但是苔丝没有答话;她心里怦怦直跳,又继续往前走,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呸——我才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呢!”她脸上的红晕消失了,用鄙夷的口气低声说。
突然,她看见有一缕炊烟从她父亲家的烟囱里袅袅升起,这使她心里十分难过。她回家进了屋,看见屋里的光景,心里更加难过了。她的母亲刚刚从楼上下来,正在燃烧剥了皮的橡树枝,烧水做早饭,看见苔丝回来,就从炉前转过身来,向她打招呼。因为是礼拜天早晨,小孩子们都还在楼上睡着,她的父亲也还躺在床上,心里觉得多睡上半个小时不算过份。
“哎哟!——我亲爱的苔丝呀!”她的母亲喜出望外,大声嚷着,跑上前去吻她的女儿。“你还好吧?直到你走到我的眼前,我才看见你呀!你是回家来准备结婚吧?”
“不,我不是为了结婚回家的,妈妈。”
“那么是回家来度假啦?”
“是的——是回家来度假的;回家度长假的,”苔丝说。
“什么呀,你的堂兄不办喜事了吗?”
“他不是我的堂兄,他也不想娶我。”
她的母亲仔细地打量着她。
“过来,你还没有说完呢!”她说。
于是苔丝走到她的母亲面前,把脸伏在琼的脖子上,一五一十地对母亲说了。
“你怎么不让他把你娶了呀!”她母亲嘴里反复说着。“有了那种关系,除了你而外,任何女人都会那么办的呀!”
“也许别的女人会那么做,不过我不会。”
“要是你让他娶了你,然后再回来,这就有些像一个传奇了!”德北菲尔德太太接着说,心里头烦恼,眼泪都快流了出来。“关于你和他的事,有各种各样的说法,都传到我们这儿来了,谁又会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你为什么只是为自己打算,而不为我们一家人做件好事呢?你看看,为了生活,我天天不得不累死累活,你可怜的父亲身子弱,那颗心脏就像一个油盘子,给油裹得紧紧的。你到那儿去了,我真希望能从中得到一点儿好处呀!四个月前你们坐着车走的时候,看上去你和他是多么美的一对啊!看看他送给我们的东西吧——我们觉得,这些都不过因为我们是他的本家。不过,如果他不是我们的本家,他就一定是因为爱你了。可是你却没有让他娶了你。”
要亚历克·德贝维尔一心娶了她!他娶了她!关于婚姻的事,他从来就没有说过一个字。即使他说过又会怎样呢?为了从社会上拯救自己就慌慌忙忙地抓住一个机会,在被迫之下她会怎样回答他,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可是她那可怜的母亲太糊涂,一点儿也不知道她目前对这个男人的感情。也在这种情形里,她的感情是不同寻常的,不幸的,不可解释的;但是,实际上正是如此;正像她已经说过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要自己恨自己的原因了。她从来就没有一心一意理睬过他,现在她根本也不会理睬他。她从前怕他,躲避他,他抓住机会,巧妙地利用了她的无依无靠,使她屈服了;后来,她又暂时被他表面的热情态度蒙蔽了,被他打动了,糊里糊涂地顺从了他;忽然她又鄙视他,讨厌他,从他那儿跑走了。所有的情形就是这样。她也并不十分恨他;不过在她看来,他不过是一撮尘土,即使为了自己的名声打算,她也几乎没有想过要嫁给他。
“你如果不想让他娶你,你就应该多加小心呀!”
“啊,妈妈,我的妈妈呀!”痛苦的姑娘哭了起来,满怀感情地转身朝向母亲,好像她可怜的心已经碎了。“你想我怎么会知道呀?四个月前我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的危险呀?你为什么不警告我呢?夫人小姐们都知道要提防什么,因为她们读小说,小说里告诉了她们这些花招;可是我没有机会读小说,哪能知道呢,而且你又不帮助我!”
她的母亲被说得哑口无言了。
“我想要是我告诉了他对你的痴情,告诉了你这种痴情可能有什么结果,你就会摆架子,失去了机会,”她拿起围裙擦擦眼泪,嘟哝着说:“唉,我想我们也只能往好处想了。说到底,这才是自然的,是上帝高兴的!”

第十三章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olddouble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第十四章
那是八月里的一个雾气朦胧的黎明。夜间产生的浓厚的雾气,在温暖阳光的照射下,正在分散开来,缩小成一堆一簇的雾团,掩藏在洼地里,树林中,它们就聚集在那儿,直到最后消失得一干二净。
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也变得奇怪起来,有了人的面孔,有了人的感觉,要想把它准确地表达清楚,得使用阳性代词才行。他现在的面目,再加上景物中看不见一个人影,这立刻就对古代的太阳崇拜作出了解释。你能够感觉到,普天之下还没有一种宗教比他更合乎情理的了。这个发光的物体就是一个生灵,长着金色的头发,目光柔和,神采飞扬,好像上帝一样,身上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地,仿佛大地上满是他感到有趣的事物。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穿过农家小屋百叶窗的缝隙,好像一根根烧红了的通条,照射在屋内的碗橱、五斗橱和其它的家具上;唤醒了还处在睡梦中的收获庄稼的农工们。
不过那天早晨,在所有的红色物体中,最红的物体要算两根被漆成红色的宽木头支架,它们都被竖在紧靠着马洛特村的一块金黄色麦地边上。加上下面的两根木头支架,它们就构成了收割机上可以转动的马尔他十字架①,收割机是在昨天被搬运到地头上的,准备在今天使用。十字架上漆的红色油漆,让太阳的光线一照,它的色彩就显得更加艳丽,让人看上去觉得十字架好像是被浸泡在红色的液体火焰里一样。
①马尔他十字架(Maltesecros),十字架的样式多种多样,主要的有拉丁式、希腊式、马尔他式。马尔他式十字架外部较宽,根部较窄。
那片麦地已经被“割过了”;也就是说,在这块麦地的四周,已经有人用手工把麦子割去了一圈,开辟出了一条几尺宽的小路,好让开始割麦时马匹和机器能够通过。
麦地里被割出来的小路上已经来了两拨人,一拨人是男子和男孩子,另一拨人是妇女,他们来的时候,东边树篱顶端的影子正好投射到西边树篱的腰部,所以两拨割麦人的脑袋沐浴着朝霞的时候,他们的脚却还处在黎明里。在附近麦地的栅栏门两边,有两根石头柱子,割麦子的人就从它们中间走进去不见了。
不久,麦地里传来一种“嚓嚓”声,好像是蚂蚱情说爱的声音。机器开始割麦了,从栅栏门这边看过去,只见三匹马并排拉着前面说过的摇摇晃晃的长方形机器向前走着,有一匹拉机器的马上骑着一个赶马的,机器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看机器的。机器战车沿着麦地的一边向前开动,机器割麦子的手臂慢慢转动着,一直开过了山坡,完全从眼前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它又以同样均匀的速度出现在麦地的另一边;割麦子的机器在麦茬地上出现时,最先看见的是前面那匹马额上闪闪发光的铜星,然后看见的是机器割麦子的鲜红色手臂,最后看见的才是整部机器。
割麦子的机器每走一圈,麦地周围狭长的麦茬长带就加宽一层,随着早晨的时光慢慢过去,还长有麦子的麦地就只剩下不大的一块了。大野兔、小野兔、长虫、大老鼠、小耗子,都一起向麦田的内地退去,好像要躲进堡垒里,却没有意识到它们避难的地方也只能是暂时的,没有意识到它们毁灭的命运正在后面等着它们,当今天它们躲避的地方越缩越小,最后变成可怕的一小块时,它们无论是朋友还是仇敌,都要拥挤着躲藏在一块儿了,等到收割机把地上最后剩下的几百码麦子割倒后,收庄稼的人就会拿起棍子和石头,把它们一个个打死。
割麦子的机器割倒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留在机器后面,每一堆刚好可以捆作一捆;捆麦子的人在有麦堆的地方忙着,正在用手把麦子捆起来——捆麦子的人主要是妇女,但也有些人是男人,他们上穿印花布衬衣,下穿长裤,长裤用皮带系在腰间,这样后面的两颗扣子也就失去了用处,他们每动一下,扣子就在阳光下一闪,仿佛是他们后腰上长的一双眼睛。
但是在这一群捆麦子的人中间,还是那些女子们最能引起人的兴致,因为女人一旦在户外变成了大自然的一部分,不再和平时那样,仅仅只是摆放在那儿的一件物品,那时候她们就特别具有魅力。一个男人在地里只是地里的一个人;一个女人在地里却是田地的组成部分;她在某些方面同田地失去了界限,吸收了周围环境的精华,使自己同周围的环境融成了一体。
妇女们——不如说是女孩子们,因为她们大多青春年少——都戴着打着皱折的女帽,帽子上宽大的帽檐可以遮挡太阳,她们的手上戴的手套可以保护双手不被麦茬划伤。在她们中间,有一个人穿着粉红色上衣,有一个人穿着奶油色的窄袖长衫,还有一个人穿着短裙,短裙的颜色红得就像收割机的十字架一样;其他的妇女们年纪都要大些,都穿着棕色的粗布罩衫或者外套——那是妇女在地里劳动穿的最合适的老式样的服装,年轻的女孩子们都已经不再穿它们了。这天早晨,大家的目光都被吸引到那个穿粉红色棉布上衣的姑娘身上,在所有的女孩子中间,她的身材最苗条和最富有弹性。但是她的帽子拉得低低的,盖住了她的额头,所以在她捆麦子的时候,一点儿也看不见她的脸,不过从她的帽檐下面散落出来的一两绺深褐色头发上,大致可以猜测出她的皮肤的颜色来,她不能躲避别人的偶尔注意,也许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不想别人注意她,而其他的妇女们的眼睛总是流波四顾的。
她不断地捆着麦子,单调得就像时钟一样。她从刚捆好的麦捆里抽出一把麦穗来,用左手掌拍着麦头儿,把它们弄整齐。然后,她向前把腰弯下去,一双手把麦堆拢到膝盖跟前,戴着手套的左手从麦堆下面伸过去,同另一边的右手会合了,就像拥抱一个情人一样把麦子抱在怀里。她把捆扎麦子的那束麦子的两头收拢来,跪在麦捆上把它捆紧,微风把她的裙子吹了起来,她也不断地把它扯回去。在她衣服的袖子和暗黄色软皮手套之间,看得见有一截裸露的胳膊露在外面;这一天慢慢过去了,女孩儿圆润的胳膊也被麦茬刺破了,流出了鲜血。
她时而站起来休息一会儿,把弄乱了的围裙重新系好,或者把头上戴的帽子拉拉整齐。这时候,你就可以看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了,她长着一张鸭蛋形的脸,深色的眼睛,又长又厚的头发平平整整的,好像它无论披散在什么上面,都会被紧紧地粘住。同一个寻常的乡村女孩子相比,她的脸颊更洁白,牙齿更整齐,红色的嘴唇更薄。
她就是苔丝·德北菲尔德,或者叫德贝维尔,多少有了一些变化——还是原来的她,又不是原来的她;在她目前生存的这个阶段,她的生活就像是一个陌生人,或者是这儿的一个异邦人,其实她生活的地方对她一点儿也不陌生。她在家里躲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才下定决心走出门外,在村子里找点儿活于,因为那时候农村里一年中最忙的季节到了,她在屋里做的任何事情,都比不上当时在地里收庄稼赚的钱多。
其他的妇女捆麦子的动作大体上同苔丝差不多,她们每个人捆好一捆,就像跳四对方舞的人一样,从四面聚拢来,把各自的麦捆靠着别人的竖在一起,最后形成了十捆或十二捆的一堆,或者按当地人说的那样,形成一垛。
她们去吃了早饭,回到地里,又继续照常工作起来。接近十一点钟的时候,要是有人观察她,就会注意到苔丝脸上带着忧愁,不时地望着山顶,不过她手里捆麦子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快到十一点的时候,一群年龄从六岁到十四岁的小孩子,从山坡上一块满是残茬的高地上露了出来。
苔丝的脸稍微一红,但是仍然捆着麦捆。
那群孩子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是个姑娘,她披一块三角形披肩,披肩的一角拖在麦茬上,她的胳膊里抱着什么,最初看上去好像是一个洋娃娃,后来才证明是一个穿着衣服的婴儿。另一个手里拿着午饭。割麦子的人都停止了工作,拿出各自的食物,靠着麦堆坐了下来。他们就在这里开始吃饭,男人们还随意地从一个石头罐子里倒酒喝,把一个杯子轮流传着。
苔丝·德北菲尔德是最后一个停下手中活儿的人。她在麦堆的另一头坐下来,把脸扭到一边,躲开她的伙伴。当她在地上坐好了,有一个头上戴着兔皮帽子、腰里皮带上塞了一块红手巾的男人拿着酒杯,从麦堆顶上递给她,请她喝酒。不过她没有接受他献的殷勤。她刚一把午饭摆好,就把那个大孩子、她的妹妹叫过来,从她的手中接过婴儿,她的妹妹正乐得轻松,就跑到另外一个麦堆那儿,和别的小孩一起玩了起来。苔丝脸上的红晕越来越红,她用悄悄的但是大胆的动作解开上衣的扣子,开始喂孩子吃奶。
坐在那儿离她最近的几个男人体谅她,把脸转到了地的另一头,他们中间还有几个人开始抽烟;还有一个健忘的人十分遗憾地用手摸着酒罐子,酒罐子再也倒不出一滴滴来了。除了苔丝而外,所有的妇女都开始热烈地说起话来,一边把头发上弄乱了的发结整理好。
等到婴儿吃饱了,那位年轻的母亲就把他放在自己的膝头上,让他坐正了,用膝头颠着他玩,眼睛却望着远方,脸色既忧郁又冷淡,差不多是憎恶的样子;然后,她把脸伏下去,在婴儿的脸上猛烈地亲了几十次,仿佛永远也亲不够,在她这阵猛烈的亲吻里,疼爱里面奇怪地混合着鄙夷,孩子也被亲得大声哭了起来。
“其实她心里才喜欢那孩子,别看她嘴里说什么但愿那孩子和她自己都死了才好,”一个穿红裙子的妇女说。
“过不了多久她就不会说那些话了,”一个穿黄颜色衣服的人回答说。“主啊,真是想不到,时间久了一个人就能习惯那种事!”
“我想,当初那件事并不是哄哄就成的。去年有一天晚上,有人听见猎苑里有人哭;要是那时候有人进去了,他们也许就不好办了。”
“唉,不管怎么说,这种事别的人都没有碰上,恰巧让她碰上了,真是万分可怜。不过,这种事总是最漂亮的人才碰得上!丑姑娘包管一点事儿都没有——喂,你说是不是,珍妮?”那个说话的人扭头对人群里一个姑娘说,要是说她长得丑,那是一点儿也没有说错。
的确是万分的可怜;那时候苔丝坐在那儿,就是她的敌人见了,也不会不觉得她可怜,她的嘴唇宛如一朵鲜花,眼睛大而柔和,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蓝色的,既不是灰色的,也不是紫色的;所有这次颜色都调和在一起,还加上了一百种其它的颜色,你只要看看她一双眼睛的虹彩,就能看出那些颜色来——一层颜色后面还有一层颜色——一道色彩里面又透出一道色彩——在她的瞳仁的四周,深不见底;她几乎是一个标准的女人,不过在她的性格里有一点从她的家族承袭来的轻率的毛病。
她一连在家里躲了好几个月,这个礼拜第一次到地里干活,这种勇气连她自己都感到吃惊。她不谙世事,只好独自呆在家军,采用种种悔恨的方法,折磨和消耗她那颗不断跳动着的心,后来,常识又让她明白过来。她觉得她还可以再作点儿什么事情,可以使自己变得有用处——为了尝一尝新的独立的甜蜜滋味,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过去的毕竟过去了;无论事情过去怎样,眼前已经不存在了。无论过去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时间总会把它们掩盖起来;几年之后,它们就会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她自己也会叫青草掩盖,被人忘记了。这时,树木还是像往常一样地绿,鸟儿还是像往常一样地唱,太阳还是像往常一样地亮。周围她所熟悉的环境,不会因为她的悲伤就为她忧郁,也不会因为她的痛苦就为她悲伤。
她也许看清了是什么使她完全抬不起头来——是她心里以为人世间老在关心她的境遇——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幻觉之上的。除了她自己而外,没有人关心她的存在、遭遇、感情以及复杂的感觉。对苔丝身边所有的人来说,他们只是偶尔想起她来。即使是她的朋友,他们也只不过经常想到她而已。如果她不分日夜地离群索后,折磨自己,对他们来说也不过如此——“唉,她这是自寻烦恼。”如果她努力快乐起来,打消一切忧虑,从阳光、鲜花和婴儿中获取快乐,他们就又会这样来看待她了——“唉,她真能够忍耐。”而且,如果她独自一人住在一个荒岛上,她会为自己发生的字情折磨自己吗?不大可能。如果她刚刚被上帝创造出来,一出世就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配偶而生了孩子的母亲,除了知道自己是一个还没有名字的婴儿的母亲而外,对其它的事一无所知,难道她还会对自己的境遇感到绝望吗?不会,她只会泰然处之,而且还要从中找到乐趣。她的大部分痛苦,都是因为她的世俗谬见引起的,并不是因为她的固有感觉引起的。
无论苔丝如何推理,总之有某种精神敦促着她,使她像从前一样穿戴整齐,走出门外,来到地里,因为那个时候正好大量需要收割庄稼的人手。就是因为这样,她才建立起自己的尊严,即使怀里抱着孩子,偶尔她也敢抬起头来看人,不感到害怕了。
收庄稼的男工们从麦垛旁边站起来,伸了伸四肢,把烟斗里的烟火熄灭了。先前卸下来的马吃饱了,又被套到了红色的收割机上,苔丝赶紧把她的饭吃完,招手把她的大妹妹叫过来,让她把孩子抱走了,她也就扣上衣服的扣子,戴上黄色软皮手套,走到最后捆好的一捆麦子跟前,弯下腰去,从中抽出一束麦子来,去捆另一堆麦子。
在下午和晚上,上午的工作不断继续着,苔丝也就和收麦子的人一起呆到天黑的时候。收工后,他们都坐上最大的一辆马车,黯淡的圆月刚从东边地平线上升起,他们就在月亮的伴随下动身回家,月亮的脸就如同被虫蛀过的托斯卡纳圣像头上用晦暗的金叶贴成的光环一样。苔丝的女伴们唱着歌,对苔丝重新出门工作表示她们的同情和高兴,尽管她们又忍不住淘气要唱上几句民谣,民谣里说有个姑娘走进了绿色的快活林里,回来时人却变了样儿。人生里总是存在着平衡和补偿;使苔丝成为社会警戒的同一件事情,同时也使苔丝在村子中许多人眼里成了最引人注目的人物。她们的友好态度使她离过去的自己便远了,她们的活泼精神富有感染力,因此她差不多也变得快活起来。
现在她道德上的悲伤慢慢消失了,可是从她的天性方面又生出来一种新的悲伤,而这种悲伤是不懂得什么叫自然法律的。她回到家里,听说她的孩子在下午突然病倒了,心里十分难过。那孩子的体格瘦弱娇嫩,生病本来就是意料中的事,但是这件事还是让她吓了一跳。
孩子降生到世上,本来就是一件触犯社会的罪恶,可是这个少女妈妈已经把这桩罪恶忘了;她心中的愿望就是要保全这个孩子的生命,让这桩罪恶继续下去。但是事情很快就清楚了,那个肉体的小小囚徒解脱的时间就要到了,她想到了这种最坏的结果,但没有想到来得这样早。她看出了这一点,也就陷入了悲痛之中,甚至比孩子单纯死去的悲痛还要大。她的孩子还没有受过洗礼①。
①洗礼(Bapitism),根据基督教观念,洗礼有两层意义,一为洗去身上所带的原罪,二为准许进入天堂。孩子不受洗礼而死的,不能进入天堂,只能在地狱受苦。
苔丝已经进入了一种心态,被动地接受了一种补救的办法,她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应该被烧死,就把她烧死好了,这也是一种了结。同村子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一切都以《圣经》为根据,曾经细心地学习过阿荷拉和阿荷利巴②的历史,知道可
②阿荷拉和阿荷利巴(AholahandAholibah),见《圣经·以西结书》第二十三章。有两个女子在埃及行淫,姐姐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耶和华说:“必有义人审判她们,因为她们是淫妇。我必使多人来攻击她们,使她们抛来抛去,被人抢夺;这些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刀剑杀害她们,又杀戮她们的儿女,用火焚烧她们的房屋,好叫一切妇人都受警戒。”coc2以从中推理出来的结论。不过出现的同样问题与她的孩子有关的时候,就有了不同的色彩。她的宝贝就快要死了,灵魂还没有得救就快要死了。
那时快到睡觉的时候了,但是她却急忙跑到楼下,问要不要去请牧师。就在那个时候,她的父亲刚刚从每星期一次的罗利弗酒店酗酒回来,恰巧正是他对自己家是古老贵族这件事感觉最强烈的时候,也是他对苔丝给这个贵族之家染上的被宣扬得沸沸扬扬的污点感到最敏感的时候。他宣布绝不允许牧师进他的家门,探听他的隐私,因为那个时候,她的耻辱比过去更有必要掩盖起来。他就锁上门,把钥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一家人都上床睡觉了,苔丝痛苦得无以复加,也只好上床睡了。她躺在床上,老是不断醒来,到了半夜,她发现孩子的病情更重了。很明显,孩子快要死了——安安静静地,也没有痛苦,但是确实快要死了。
她在痛苦中翻来覆去。时钟敲响了庄严的凌晨一点,就在那个时候,幻想才得以超脱理智,恐怖的可能才成为牢不可破的事实。在她的想象里,因为孩子没有受洗和是私生的这两重大罪,所以被打进了地狱中最深的一个角落里;她看见那个魔鬼头子手里拿起一把三刃的钢叉,把她的孩子又来叉去,那根钢叉和在烤面包时用来烧炉子的钢叉一样;在这幅图画里,她又添加了许多其它稀奇古怪的孩子遭受折磨的细节,那都是在这个基督教国家里给年轻人讲过的。睡觉的屋子里一片寂静,恐怖的场面太强烈了,因而她的想象也就更逼真,吓出了一身冷汗,把睡衣都湿透了,她的心猛烈地跳动着,每跳动一次,床也就震动一下。
婴儿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母亲心里的紧张也跟着增加了。她无论怎样去吻那个孩子都无济于事;她在床上再也躺不住了,就焦急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啊,慈悲的上帝啊,你发发慈悲吧;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孩子吧!”她大声喊着。“把你的愤怒尽管加在我的身上吧,我是心甘情愿的;但是你要可怜我的孩子呀!”
她倚靠在五斗橱上,断断续续地低声作了半天祈祷,后来突然跳起来。
“啊!也许这孩子还可以得救!也许那样办完全是一样的!”
她说话的时候,脸上也变得十分开朗了,仿佛掩藏在阴暗中的脸也发出了亮光。
她点燃一根蜡烛,走到墙边第二张和第三张床的跟前,弟弟和妹妹都同她睡在一个房间里,她就把他们都给叫了起来。她又把洗脸架拉了出来,自己站到洗脸架的后面,从水罐里倒出一些水,让弟弟和妹妹跪在自己周围,把双手伸出来,五指伸直合拢在一起。那时候孩子们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见了她那个样子,直觉得庄严可怕,就保持着那种姿势,眼睛越睁越大。她从床上抱起婴儿——她是一个孩子的孩子——她还没有完全成熟起来,简直似乎没有资格享有那个孩子的母亲的称号。苔丝怀里抱着那个婴儿,笔直地站在脸盆的旁边,她的大妹妹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拿着已经翻开的祈祷书,就好像教堂的牧师助手拿着打开的祈祷书站在牧师面前一样;那个女孩子就这样开始为她的孩子洗礼。
她穿着白色的长睡衣站在那儿,个子显得特别高大,神情显得特别威严,头上一条粗大的黑色辫子,从脑后一直垂到了腰下。蜡烛微弱而温和的亮光,掩盖了她身上和脸上的小毛病——麦茬在手腕上留下的划痕,眼睛里流露出的倦容,这些毛病在日光下也许就会暴露出来。她的那张脸曾经害了她,现在她的高度热情在她的脸上产生了美化的效果,表现出一种冰清玉洁的美,带有一种近似王后的庄严。那群小孩子跪在她的周围,睡意朦胧的眼睛红红的,一眨一眨的,等着她做好准备。他们心里充满好奇,不过他们身上的睡意太浓太重,不能够把心中的好奇弄明白。
他们中间有一个感受最深,就说:
“你真的要给他行洗礼吗,苔丝?”
那个少女母亲用庄重的态度作了肯定的回答。
“你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
她没有想到要取名字的事,不过在她继续进行洗礼仪式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创世纪》里的一句话,那句话里提到一个名字,就随口念了出来:
“苦楚,我现在以圣父、圣灵、圣子的名义为你行洗礼。”①
①《圣经·创世纪》第三章第十六节说:“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她把水洒到孩子身上,一时静悄悄的。
“孩子们,念‘阿门’。”
听了她的话,细小的声音跟着念“阿门”。
苔丝继续说:
“我们接受这孩子,”——等等——“用十字架的符号为他画十字吧。”
念到这儿,她把手伸进脸盆里,用她的食指热烈地在孩子身上画了一个大十字,接着又继续念那些例行公事式的句子,比如要勇敢地同罪恶、世俗和魔鬼作战,一直到生命结束都要做一个忠实的战士和仆人。她按照规矩继续念主祷文,孩子们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跟着她一起念,念到结束的时候,他们都把声音提高到了牧师助手念的高度,又一起念了一声“阿门”,然后就没有一点儿声音了。
后来,他们的姐姐对这次洗礼的效力所抱的信心大大增加了,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
可怜的苦楚同罪恶、世俗和魔鬼作斗争,命中注定只能得到有限的光荣——要是考虑到他是如何降世为人的,这对他自己也许还是幸运的。在早晨的阴郁中,那个脆弱的士兵呼完了最后一口气,孩子们一明白过来,都放声痛哭,并且求着姐姐再生一个漂亮的小孩子。
苔丝自从行完洗礼以后,内心里就很平静,孩子死了,她的平静还在。天亮以后,她的确感到自己对孩子灵魂的恐惧是有些被夸大了;无论她的恐惧有没有根据,现在她心里是不担心了,她想到的理由是,假如上帝不肯承认这种大体上差不多的做法,因为不规范的洗礼不准孩子进天堂,那么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孩子,她也就不再看重这种天堂了。
不受欢迎的苦楚就这样死掉了——他是一个不请自来的人,一件不尊重社会礼法的耻屏的自然礼物和一个私生子;他只是一个弃儿,对一年一世纪这种概念一无所知,永恒的时间对于他只是几天的事情;对他来说,茅屋的空间就是整个宇宙,一周的大气就是一年的气候,初生的时期就是人类的存在,吃奶的本能就是人类的知识。
苔丝在心里对洗礼的事思考了很久,想着要是给孩子举行一个基督教的葬礼,足不是有足够的道理。除了这个教区的牧师之外,没有人能够告诉她,牧师是新来的,还不认识她。到了傍晚,她来到牧师的住处,站在门边,但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走进屋去。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外出回家的牧师,要不是这样,她的计划就被她放弃了。在朦胧的夜色里,她不在乎明明白白地把事情说出来。
“我想问你一件事情,先生。”
他表示愿意听一听她问的事情,而她也就给他讲了孩子生病的事,以及她给孩子临时行洗礼的事。
“先生,现在我要问,”她认真地补充说,“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件事同你给他行的洗礼是不是一样的?”
他有一种生意人的自然感情,发现本应该把他叫去做的一件事情,却叫主顾们笨手笨脚地替他做了,心里想回答她说不一样。可是他一看到那个女孩子的庄重神情,一听到她说话中的奇特的柔和,他心中的高贵感情就被激发出来,或者说在他为了把机械的信仰嫁接到实际的怀疑主义之上而进行了数十年努力以后,他身上残留的一点儿感情又被激发出来了。人和教士在他的心里交战,结果人取得了胜利。
“我亲爱的姑娘,”他说,“这完全是一样的。”
“那么你就会给他一个基督教的葬礼了吧?”她急忙问。
牧师感到自已被难住了。听说孩子病了,他曾经良心发现,天黑后去为孩子行洗礼,但是他不知道不许他进门的是苔丝的父亲,而不是苔丝自己,因此,他不能接受苔丝必须行这种非正规洗礼的申辩。
“啊——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说。
“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为什么呀?”苔丝问,神色十分激动。
“唉——要是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我就会情愿为你办了。可是,由于某些别的原因,我不能办。”
“就办这一次好啦,先生!”
“我真的不能办。”
“啊,先生!”她抓着牧师的手说。
牧师缩回手,摇了摇头。
“那么我是不喜欢你了!”她发作起来,“而且我永远也不再上你的教堂了。”
“不要把话说得这样轻率。”
“要是你不给他行洗礼,对他是不是完全一样?……是不是完全一样?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不要像圣徒对罪人那样对我说话,而是要像你这个人对我这个人说话一样——我好可怜呀!”
牧师对这些问题自有严格的观念,但是他怎样使它们同他的回答调和起来,就完全超出了我们凡夫俗子的理解了。牧师受到感动,就这样回答说:
“是完全一样的。”
于是在那天晚上,婴儿被放进一个小枞木匣子里,上面盖了一块女人用旧的披肩,花了一个先令和一品特啤酒,雇了教堂的执事,在风灯的照明下,把他埋葬在上帝分配的那个破乱的角落里。那儿长着荨麻,所有没有受洗的婴儿、臭名昭著的酒鬼、自杀的懦夫和一些其它要下地狱的人,都被胡乱地埋在一起。但是,尽管周围的环境不好,苔丝仍然勇敢地用两根木头和一条绳子,扎成一个十字架,在上面绑上鲜花,趁一个晚上没有人注意的时候,跑进教堂的墓地里,把十字架竖在坟头上,还在一个小瓶子里插上同样的鲜花。瓶子装有水,不会让鲜花枯萎。在瓶子外面,一眼就能看出上面写着“吉韦尔果酱公司”的字样,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胸怀母爱的眼睛是看不见这些字的,看见的只是更加崇高的东西。

第十五章
“依靠经验,”罗杰·阿斯坎说,“我们要经过漫长的游荡才能找到一条捷径。”①漫长的游荡不适合我们继续往前走,这并不少见,那么我们这种经验对我们又有什么用处呢?苔丝·德北菲尔德的经验就是毫无用处的那一种。后来她学会了去作什么,可是现在又会有谁接受呢?要是苔丝还没有去德贝维尔家以前,就努力按照她自己和一般人所知道的各种各样的警句格言前进的话,她肯定是不会上当受骗的。可是,对于这些金玉良言,在它们大有益处的时候,苔丝没有能力、其他的人也没有能力领会其中的全部道理。苔丝,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人,可能会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讥讽上帝:“你提出的是一条很好的路,但不是一条让人走的路。”②
①罗杰·阿斯坎(RogerAscham,1515-1568),英国散文家,曾做过英女王伊丽莎白的老师,上文引自所着《论教师》(TheScholermaster,1570)。
②圣奥古斯丁(SaintAugustine,354-430),曾为希波主教,主要作品为《上帝城》和《忏悔录》,是马丁·路德和喀尔文教的思想先驱。
在冬季的几个月里,她一直留在父亲的家里,或者拔鸡毛,或者给火鸡和鹅的肚子里装填料,或者把以前鄙夷地扔在一边的德贝维尔送给她的一些漂亮服装拿出来,改成她的弟弟妹妹们穿的衣服。她不会写信给他,要他帮助。但是,在别人以为她用劲干活的时候,她却经常把两手抱在脑后,在那儿想心思。
她用一个哲学家的思想去回忆一年中从头到尾的日子;她回想起在特兰里奇的猎苑的黑暗背景中,毁了她的那个不幸的夜晚;回想起她的孩子出生和死去的日子;也回想起自己降生为人的那一天;还回想起那些因为与她有关的事件而变得特别的日子。有一天下午,她在对着镜子观看自己的美貌的时候,突然想到还有另外一个日子,对她来说比其它的日子更为重要;那就是她自己死去的日子,那个时候,她所有的美貌就要化为乌有了;这一天悄悄地躲在一年的所有日子里,谁也看不见它,她每一年都要遇见它一次,但它却不露痕迹,一声不响;但是这一天又肯定不会不在这一年里。这个日子是哪一天呢?为什么她每一年都要遇到的与她相关的那个冷酷日子,她却没有感觉到它的冷意呢?她的思想和杰里米·泰勒的思想是一样的,就是认识她的人在将来某个时候会说:“就是在——在今天,可怜的苔丝死了。”他们在说这话的时候,心里也不会想到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在岁月的长河中要注定成为她的人生终点的那一天,她却不知道它究竟在哪一个月,在哪一个星期,在哪一个季节,在哪一年。
苔丝的思想几乎是发生了一次飞跃,从一个单纯的姑娘变成了一个复杂的女人。她的脸上融入了沉思的象征,她说话的声音里偶尔也流露出悲剧的音调。她的眼睛越长越大,也越来越富有表情。她长成了一个可以被称作美人的人了;她的面容妩媚,引人注目;她的灵魂是这样一个妇人的灵魂,有了近来一两年的纷乱经验但是没有因此堕落。要不是世俗的偏见,这些经验简直就是一种扩展心智的教育了。
她近来离群索居,所以她的本来就不为人所知的苦恼,现在在马洛特村也差点被人忘记了。但是她现在已经看得明白,在马洛特村她的心情是永远也不会真正变得开朗了,因为她们家企图去认本家所遭到的失败是路人皆知的——而且她们的家其至还有通过她去同富有的德贝维尔家联姻的企图。至少在漫长的岁月抹去她对这件事的敏感意识之前,她是不会在马洛特村感到心情开朗的。不过就是现在,她仍然感觉到希望,生命的力量仍在她的身上热烈地搏动;也许在一个不知道她的历史的地方,她还会愉快起来。逃避过去和逃避跟过去有关的一切,就是要把过去和过去的一切消除掉,要做到这一点,她就一定得离开这里。
她向自己发问,贞洁这个东西,一旦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如果她能够把过去掩盖起来,她也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是错误的了。有机的自然都有使自己得以恢复的能力,为什么唯独处女的贞洁就没有呢?
她等待了很久,始终没有找到重新离开这儿的机会。一个特别明媚的春天来到了,几乎听得见苞芽里生命的萌动;春天就像激励野外的动物一样激励了她,使她要急切离开这里。后来在五月初的一天,她收到了一封信,那是她母亲从前的一个朋友写给她的,很久以前,她曾经写信给她探问过。信中告诉她的南边若干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奶牛场,需要一个熟练的女工,奶牛场的场主愿意在她工作一个夏天。
这个地方还不是她所希望的那样远;但是也许足够远了,因为她活动的范围和她的名声,一直就小得很。对于一个活动范围有限的人来说,英里就是地球上的经纬度,教区就是郡,郡就是省和王国。
有一点她是打定了主意的:在她新生活的梦想和活动中,不应该再有德贝维尔的空中楼阁了。她只是一个挤牛奶的女工苔丝,此外不是别的什么。对于这一点,尽管她和母亲之间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谈过一句话,她的母亲也很能够理解苔丝的感情了,所以现在也就不丙提什么武士的祖先了。
可是人类就是如此地自相矛盾,苔丝对要去的那个新的地方发生兴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那个地方恰巧靠近她的祖先的故土(因为他们都不是布莱克莫尔人,虽然她的母亲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布莱克莫尔人)。她要去的那个奶牛场的名字叫泰波塞斯,离德贝维尔家过去的几处田产不远,附近就是她的祖宗奶奶和她们显赫丈夫的家族大墓室。她要去那儿看看他们,不仅会想想德贝维尔家像巴比伦一样衰败了,也会想想一个卑微后裔的清白能够无声无息地消失。她一直在想,在她祖先的土地上会不会有什么奇异的好事出现;在她的身上,有某种精神就像树枝的汁水一样,自动地涌现出来。那就是还没有耗尽的青春活力,在受到短暂的压制之后又重新高涨起来,给青春带来了希望,也唤醒了不可压制的追求快乐的本能。

【德伯家的苔丝】《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作者介绍】哈代(1840~1928)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 哈代1840年6月2日生于英国西南部的多塞特郡,毗邻多塞特郡大荒原,这里的自然环境日后成了哈代作品的主要背景。他的父亲是石匠,但爱好音乐。父母都重视对哈代的文化教育。1856年哈代离开学校,给一名建筑师当学徒。1862年前往伦敦,任建筑绘图员,并在伦敦大学进修语言,开始文学创作。哈代一生共发表了近20部长篇小说,其中最著名的当推《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还乡》和《卡斯特桥市长》。诗8集,共918首,此外,还有许多以“威塞克斯故事”为总名的中短篇小说,以及长篇史诗剧《列王》。
本书章节列表: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一) 3821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二) 3343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三) 3511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四) 4742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五) 2938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六) 2780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七) 3881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八) 3252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九) 3399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十) 4901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十一) 3285
  • 《德伯家的苔丝》五章本(十二) 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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