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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陈齐美 发布时间:2014/11/6 12:58:41 浏览人次: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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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和部、省驻邵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法治邵阳建设,根据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及省委法治办《关于全面完成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并做好升级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20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治办发〔2014〕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今年市、县、乡三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均纳入无纸化普法及考试覆盖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市直和部、省驻邵单位负责所属二级机构、直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有关组织实施工作。2014年12月30日前距离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免考,免考人以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市委法治办,不计入应考人员总数。《湖南省“六五”普法2014读本》为我省今年干部学法和普法考试指定教材,市直单位在市委法治办购买。全市无纸化普法考试在11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无纸化考试安排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分社驻湖南办事处(下简称湖南办事处)的具体意见抓紧组织好本地本单位无纸化软件的网络化升级调试,务必在9月中旬完成升级调试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好考前学法。所有无纸化普法单位要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行上网进行普法学习,并在考试前完成相应学分。考前学习原要求为40学分(学时),因为进行无纸化网络升级的缘故,所以今年减少为20学分(学时),学员必须完成60%(12分)以上方能获得考试资格(今年不计入考试成绩)。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所辖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最迟在10月底前完成考前学法任务。
除了学法考试统一规定的内容外,各地各部门可利用网络版管理软件的功能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有地方和单位特色的普法学习活动。
  (二)组织好无纸化考试。各县市区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使用由省级普法工作机构制作的无纸化试卷题库自行组卷进行考试。市直相关单位由市委法治办统一组卷进行考试。在11月份内,各地考试时间要相对集中,不同单位可以分批次进行,同一单位原则上在指定时段内只安排一次;未能参加指定时间考试的对象,必须参加组考单位另外指定时间进行的统一补考,不得遗漏,否则以缺考论处。
  (三)无纸化考试的命题组卷。由省委法治办组织专家制作年度普法考试总题库和无纸化普法考试题库导入无纸化系统。各组考单位按照命题组卷规则用普法无纸化软件从题库中选题组卷(软件随机生成),每套包括判断题(每题2分)、单选题(每题2分)、多选题(每题3分)若干,总量不得少于40题(参考方案:判断题20题、单选题15题、多选题10题)。考试卷面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时量设置100分钟。考试采用开卷考试。
  三、领导干部的考试安排
  各级领导干部始终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是各地各部门组考工作的重点。领导干部应当模范带头参加所在部门的无纸化普法考试。领导干部无纸化考试前也需完成平时学分以获得考试资格。严禁代学代考,违者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提倡各地组织领导干部先培训再考试的办法。
  五、巡考工作安排
  市委法治办今年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无纸化普法考试情况进行巡考,重点抽查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实施情况。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在10月10日前将本地本系统考试总体安排计划报市委法治办曾亭同志(联系电话:0739-5312129),以便具体安排巡考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也要组织安排相应巡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推行无纸化普法和考试,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邵阳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今年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市、县、乡各级各类考试实施单位,狠抓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内容。无纸化普法系统推广和升级完成情况,也作为各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应将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所需费用作为本单位普法工作经费,依法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确保考试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由财政统一支付相关费用。市直相关部门由各单位按程序向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费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硬件投入,为无纸化普法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提供切实有效保障。全市各级各单位均应在9月中旬以前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升级,配置好相应的网络学习平台,并正常进行普法学习。
  (三)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部门和平台管理员,进一步加大组织力度,制定具体的学习考试实施方案,做好本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学法考试人员的摸底上报,平台管理、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在11月底前顺利完成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市直各类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无纸化普法考试。
  (四)认真抓好考试成果的运用。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最近省委法治办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治办发〔2014〕17号)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果的运用。从今年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直至参加补考合格);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市、县(市区)要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方案要求,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将对参考率、合格率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县市区和市直、部省驻邵相关单位予以扣分。
  (五)完善考试服务。今年省委法治办和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下称湖南办事处)已对无纸化普法系统进行了网络化升级改版,新的互联网普法平台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市委法治办将按照省委法治办的要求,本着“服务基层、方便学员”的理念,合理安排好日常学法和考试工作,并督促湖南办事处认真做好无纸化普法系统网络平台的系统维护和技术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法和考试顺利进行。省委法治办无纸化普法工作联系人:罗绍青,电话0731-84586172;湖南办事处负责人徐威,联系电话0731-82086577,18911443216。市委法治办无纸化普法工作联系人:贺鸿,0739—5318760。无纸化普法网络平台技术、使用、维护等方面的问题请向湖南办事处售后服务人员咨询解决,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湖南省《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升级操作流程”的售后服务部分。为方便本市无纸化普法工作交流,共享工作及技术资料,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加入邵阳市普法无纸化工作QQ群:262492426 。
(六)及时总结通报。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年度普法考试的情况和成绩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和通报,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委法治办。市委法治办汇总后将向全市进行公布和通报,同时上报省委法治办在全省进行公布和通报。联系人:曾亭,电话0739-5312129,邮箱:sysfx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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